更新时间:2022.10.12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
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兄弟姐妹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如果死者留有遗嘱,兄弟姐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并且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遗产,那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承担赡养义务有三个条件: 1、兄弟姐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弟姐妹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或者只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兄弟姐妹就不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如果父母有能力赡养,兄弟姐妹对弟弟姐妹
亲生兄弟姐妹之间是有负有抚养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而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只有扶养的义务,不存在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兄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
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具有扶养的义务。如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和妹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对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能力的兄、姐有抚养义务,但若弟、妹已成年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兄、姐本身也无抚养能力的,兄、姐不负担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中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