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如果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两种法律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法律责任的承担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
合同履行的内容: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 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聘用合同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教师是聘用制的,是需要签订聘用合同的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聘的工作人员也是适用劳动法保护和调整的,因此,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临聘教师是应当签署劳动合同的。如果聘用时间不长,可视情况签订短期合同。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由合同当事人中约定履行地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供电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供电义务。如果供用电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费用负担的,可以对合同作补充约定;对补充协议有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合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中
协作履行原则就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双方的当事人应该积极互相协作来完成合作义务。合同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不仅仅是债务人的问题,当债务人实施给付时,这就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以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债务人比债
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解决办法: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 2、无法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依然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其规
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达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成立地不一定是履行地。合同成立地是承诺生效的地点,但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