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后能转成重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可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涉及到婚内债务认定的最新规定,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一般来说,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混同,任何一方都享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原则上,夫妻任何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便是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法律对夫妻一方借债的最新规定是:另一方如果认可或者追认了夫妻一方借的债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以夫妻名义借债,但是所借数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债权是可转让的: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不可以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财务的影响: 1、可使债务人所有者的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处理收益增加; 2、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 3、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是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债务人不知道债权转让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行为对债权人和受让人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
债权转让后,应当由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股份转让后,如果是股东转让股份的,债权债务不需要承接,由公司独立享有和承担。如果是公司全部转让股份的,债权债务由受让公司承继。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