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内容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同时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财产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安置房虽然在获得时间上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安置房系婚
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前,那么拆迁安置房就是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或者被拆迁的房屋的取得是在婚后,那么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
1、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或对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有; 3、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
我国《民法典》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内容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同时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财产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安置房虽然在获得时间上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
安置房产权50年后仍然归产权人所有。50年指的是安置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
私房被拆除,根据房屋面积被拆除的情况下,利益归属于所有权者,所有权者拆迁公有住宅的利益应由房屋租赁人和房屋共同居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的情况多是各方面当事人是否有同居资格发生争议的问题,房屋拆迁时如何认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
婚后购买车辆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重点要看资金来源和登记在哪一方名下。1、如果一方婚后购买车辆的资金明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然后登记在自己名下,车辆属于个人财产。2、如果一方用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