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
对受害人进行的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项目的总和进行计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肇事发生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另诉,必花并赔。 2、误工费:因伤残持续务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中这些费用要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