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采取强制措施折抵刑期的方式: 1、对于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对于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对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括的内容《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可以由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设定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是否变更措施的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留置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但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逮捕前变更强制措施可以采取自行变更和申请变更。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
刑事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治安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措施。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拘传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强制措施”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民事诉讼法》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
停电不属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如果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
拖移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