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终生禁驾这样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之外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也会终生禁驾。
刑法中有终身监禁的相关规定,但是但适用范围上非常狭窄,只有贪污、受贿中规定了终身监禁,而且是刑罚被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适用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
中国《刑法》中是有终身监禁的。行为人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国的刑法有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
从性质上区分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拒绝减刑、假释的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
1、无期徒刑是不确定关押年限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是我国的基本刑罚,属于相对终身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 2、罪犯不在监狱故意犯罪等抗拒监管的行为,可以在一定年限通过减刑变更为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罪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终身监禁。我国只有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在实际关押10年后可以根据罪犯表现改判有期徒刑25年,此后如果有重大立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