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的注意事项有: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应当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已确定施
商品预售房转让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只是是预售的程序之一,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
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得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如下: 1、订立预售合同;在查看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开发商订立预售合同;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生效后,亲自或委托开发商代送至市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交易中心会在5日内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