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管辖异议上诉指的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
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其理由是: 1、有立法根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2、从实际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撤回后果包括法院继续行使其管辖权,当事人丧失了对此案管辖异议上诉权。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劳动争议仲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得到裁定的,对裁定结果不满,并不可以上诉,只是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撤销裁定。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上一级仲裁委员会,所以没有上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