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赠与合同可以因被欺诈而撤销。法定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可撤销合同等。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能被撤销。合同当事人有欺诈行为的,被骗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视为自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合同。根据《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如果是在欺诈的情况下订立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在欺诈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应
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撤销。撤销的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赠与合同如果未实际履行或者具备法定情形的能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