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加班费只算岗位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加班费只算岗位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例如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至少要向其支付岗位工资的二倍的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至少要向其支付岗位工资的三倍的加班费等。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属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之一,是员工的合法收入。 企业应当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支付员工工资,不管该员工是否仍是本公司员工。 如果员工离职时工资结算周期没有结束的,则员工完全有权等待该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
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不合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工资按照法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计算,一般情况下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是在正常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如果是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加班费属于工资。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大组成部分。因此加班费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工资分配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工资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工资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组成部
因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从而不能正常工作、劳动而发生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损失。从误工费的概念来看,误工费是不能正常工作减少的收入,是一种期待利益。虽然在多数情况下工资构成了误工损失中的主要部分,但是也不能把误工费和工资损失完全画等号,这样既不符合社
有加班费。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
扣工资奖金的情况有这些: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