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
第二次离婚的起诉,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有以下四步: 1、一方持起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会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第二次起诉
一般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首先要的注意的是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应该向何地的法院起诉的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诉讼则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住所地即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常住地
企业在拆迁中,因为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或者在拆迁中存在其他违法的情况,这时被拆迁方会选择进行诉讼,我们一般叫行政诉讼。在以下情况下,被拆迁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拆迁方的前置程序存在违法; 2、拆迁的程序存在违法; 3、在拆迁时相应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