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1.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时存在风险,在为别人提供担保时要对自己履行债务的能力进行衡量,在不能承担替他人偿还债务的风险下,要及时拒绝,不要因为一时的面子损失了自己的钱财和与他人长久的情分。 2. 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合同时,负有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的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
1、合同相对方根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 2、合同相对方没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或无相应的授权,导致所签订的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出现漏洞,引发纠纷,如质量约定不明确;付款期限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
1、转移办公地点的公司的欠债人; 2、证照不齐全的公司的欠债人; 3、频繁招人换人的公司的欠债人; 4、官司不断的公司的欠债人; 5、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公司的欠债人; 6、租赁合同到期的公司的欠债人; 7、公司构架复杂的公司的欠债人; 8、有
债权转让风险比较大的债权类型有债权权利不确定,转让份额不确定的债权等,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的风险;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要求债权人在合同签订后多少天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人债权有缺陷,受让人要求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 2、破产风险。 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 4、债务人犯罪风险。
下列债权转让时风险会比较大: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因可撤销行为而发生的债权;权利大小尚不确定的债权;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债权;以及其他权利有瑕疵的债权。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债务担保凭证一般可能有下列风险:毁损、灭失的风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风险;超过担保期限的风险;保证人毁约的风险;保证人提供多重担保的风险等。
金融债权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这些: 1、因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此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此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