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常见的抵押物有房屋等不动产、车辆等动产。抵押权包括对房屋、车辆、股票等财产的抵押权。抵押的法律概念就是指的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就可以就抵押物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是: 1、抵押人必须是对房地产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人; 2、有双方签定的书面的抵押合同; 3、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当中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抵押权人度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可以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性质包括从属性,优先受偿性,物上代位性等。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况下,向债权人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
房产抵押的方式主要为房屋与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
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丧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案;
1、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 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2、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地产作为各自独立的财产而分别抵押给不同
住房抵押的流程如下: 1、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2、凭身份证和房权证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抵押房屋; 3、携带上述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合同; 4、银行核实材料后,报上级银行批准,上级银行核实后批准贷款; 5、携带身份证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构、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
1、抵押人的行为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停止该行为;抵押人的行为已经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原价值,或相应地补充担保。 2、特殊情形下的收取孳息权。原则上抵押人收取抵押物孳息,故抵押权人无此权利,原因是其不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