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 2、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
父母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想离婚,应该达到离婚的条件,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 无效婚姻的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一)因胁迫结婚的;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
对于无效婚姻不可以离婚或向法院撤销婚姻,应当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者区别如下: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撤销婚姻关系和解除婚姻关系的区别是,撤销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婚姻的效力有瑕疵,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婚姻合法。 撤销婚姻关系后,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后,面向未来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符合法定撤销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没有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包办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当事人在知道可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