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能起诉。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明真实有效,债权主张合法,法
一、可以起诉。 二、起诉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
是可以提出的,一般以重整优先。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可以申报债务人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
债务人破产之后债权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