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不一定需要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1.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2.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
提供担保不需要抵押物。当事人自愿提供的,可以提供。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担保的形式如下: 1、质押
车子抵押不需要担保人。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车已成为抵押物,当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担保人如果是在债权人要求提供房产抵押的情况下则需要抵押房产,以房产抵押的应当进行抵押登记,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车子抵押后一般不需要再提供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
抵押贷款不一定还要担保人。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额打折后能覆盖贷款金额,就不需要要担保。如果房屋的价格不能覆盖贷款金额,就需要找担保人。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是其中的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
依法成立的除抵押外的其他担保是有效的,担保的方式除了抵押之外还有质押、留置、保证、定金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
车子抵押是不要担保人的,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
抵押担保的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在债权人在保证期满后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时效。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担保人,只要你能提供一下几种基本资料就能办理: 1、身份证明(必须原件); 2、工作/经营证明(可复印件); 3、收入/公私证明(必须原件); 4、住址/经营场所证明(可复印件); 5、个人/企业征信(必须原件)。
抵押物失效担保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的,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不可以成立。抵押担保合同是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承诺提供抵押物来担保债权的,则担保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