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罪犯被判刑又缓刑的意思就是对于罪犯所判的刑期可以不用立即执行。一般来说,法庭的工作人员会当庭宣判缓刑的执行期,假如说缓刑的执行期宣判的是一年,那在一年的缓刑执行期内只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严格的履行,原来被判的刑期在缓刑期满以后就不用执行了。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就是判刑前还有其他犯罪),则应当重新对其罪行重新量刑,将漏罪的量刑与原罪行合并重新计算,然后扣除已经服刑的期限,是先并后减 例如:A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服刑半
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会撤销缓刑,将新罪判决的刑罚与原刑罚合并执行。《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意思就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暂不执行具体刑罚,要根据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决定所判的刑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
不属于累犯。 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 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缓刑期间是不能够再次犯罪的,但有些犯罪分子可能因为人为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如果再次犯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期会直接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罪。其实
缓刑执行期间又被抓进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为人犯罪或严重违法,需要撤销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被撤销的原因有三种,分别为: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或者缓刑执行期间发现漏罪
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达到两百万的,司法机关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判处该罪时,要求通过推定可以知道行为人肯定或者可能明知是赃物。并且,如果行为人先前不知是赃物,但知道后仍代为保管、掩饰、隐瞒的,同样成立本罪。将赃物据为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