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下列情况不能认定为自首: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
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在接受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案的,可以视为自首。犯罪嫌疑人经司法机关讯问后,主动交代罪行的,也可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的,也可以视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
以下情况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
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话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
一般自首的情形包括: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并自愿处于控制之下,承认并交代犯罪事实,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
可以认定自首的情形: 1、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如果双方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2、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其他罪行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认定自首的标准: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是自首: 1、自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