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监护权应该由父母行使。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相关利害人申请之后,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都可以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利害相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权变更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监护权终止有: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
监护人的指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根据法律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视情况而定: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监护人争议应该处理的方式为: 1、确定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
监护权是法定权利,如果侵犯他人监护权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方式: 1、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监护人存在严重失职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3、其他
监护权会终止的情况是: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要去监狱探监,需要经监狱批准,并且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探望罪犯。以及一般只有罪犯的亲属、监护人,才能探监。近亲属的范围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有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健康或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