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
继承父母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如果遗产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夫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婚后老公父母出钱买房是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1、个人名下的存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该财产是当事人在婚前所存,则个人名下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等。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
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按照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表明其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此时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相应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
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而定: 1、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
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
公婆出钱婚后买房,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
一般情况下,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全款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三、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登记在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和配偶双方的名下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