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人有随时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权利,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一种无偿赠与行为,在其协议生效之前遗赠人有权随时解除该协议,受遗赠人也可以与其协商之后解除该协议。
是有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解除遗赠扶养协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协议解除。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
遗赠扶养协议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没有表示的失效,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二)协议订立后
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因遗赠人违约而
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根据继承法,遗赠扶养协议是由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法律并没有限定扶养人的范围,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都可以作为扶养人。换句话说,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被扶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签字,还需要扶养人,也就是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人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
分家协议可以解除,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方式来解除。分家协议虽然涉及了部分人身关系,但是总体上是一份处分和分割财产的协议,也会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因此,如果分家协议的内容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这时候分家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