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遗嘱继承可以否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离婚时可以请求分配遗产。若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且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请求分配。
继承遗嘱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接受遗赠的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是可以跳过法定承认优先继承遗产的。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房屋继承有遗嘱其他人不配合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持该遗嘱书公证书到法院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确权,然后持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到房产部门办理公证手续。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
继承时立多份遗嘱原则上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那一份为准。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数份遗嘱,若均不抵触的,则数份遗嘱均生效。部分抵触的,抵触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抵触的部分继续生效。完全抵触的,先成立的遗嘱时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祖父母生前立下合法遗嘱,指定孙女作为继承人的;2.子女(也就是孙女的父母)在自己之前死亡的,孙女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也就是代自己父母的地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继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就有权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法律上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看情况,一般情况下遗嘱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但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同时规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放弃继承权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但是夫妻二人可以对放弃继承权这一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以减少家庭纠纷。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人身权利,其依法可以自由进行处分。
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法定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