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根据我国法律条例规定,离婚诉讼应该向被告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离开居住地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通常是由原告方住所的本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的,通常是由被告经
需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递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婚诉讼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
1、当事人要离婚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当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3、对受过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
应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居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
起诉离婚进行起诉的地点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