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待遇可享受的时间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教师的工资标准有以下几种分类,分别是: 1、小学老师的基本工资为三千元; 2、初中老师的基本工资为三千五百元; 3、高中老师的基本工资为四千二百元; 4、大专老师的基本工资为四千八百元; 5、大学老师基本工资
老工伤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地就医费,食宿费等。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
工伤人员都能享受的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
工伤待遇的适用情况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职工,适用工伤待遇。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其他。
工伤死亡赔偿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比例按月发放给亲属)。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
工伤保险待遇类别一共四种类型,他们分别是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这四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法工伤待遇标准: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