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3
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行为后,又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勒索财物的,是属于构成数罪的情形,可以按抢劫罪和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一般地说,抢劫罪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抢走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而抢夺罪的强力行为则没
满足下列其一即可认定为既遂: 1、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
抢劫与盗窃之间的界限: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依然采用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即盗窃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只要行为人自认为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就是秘密窃取。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单一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则是复杂客体,包含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他人的财产权益。 二是行为目的不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仅仅是为了追索自己的债务而使被
《刑法》第263条将抢劫罪分为两段,实际上是两项犯罪。因此,应根据两种情况确定完成犯罪和未遂犯罪的标准。第一段是抢劫罪,应根据财产是否被抢劫为完成和尝试的标准;第二段是加重罪行,没有未遂的问题。为了区分已完成和未成功的抢劫罪,应基于抢劫罪的
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根据刑法通说,绑架罪与抢劫罪客观要件的区别:第一,绑架所要挟的人与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不具有同一性,而抢劫则具有同一性。第二,绑架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只能是当场取得财物。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于侵犯对象和法益不同。绑架罪保护的法益为人身安全,敲诈勒索罪保护的法益为财产利益。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人和取得财物的人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人和取得财物的人是不同的人。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单一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则是复杂客体,包含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他人的财产权益。 二是行为目的不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仅仅是为了追索自己的债务而使被
犯绑架罪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而绑架罪的最低刑是五年,抢劫罪的最低刑是三年。从刑罚设定看,绑架罪要重于抢劫罪。另外,绑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间的界定: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后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前罪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后罪是使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