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4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在于: 1、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 2、滥伐林木罪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素构成: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批准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的规定而任意采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四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犯罪客体应为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则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上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处罚
滥伐林木罪的四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实施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第一、犯罪性质:滥伐是指,行为人已经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没有根据采伐证规定的,任意采伐的行为;第二、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如果行为人明知林木的权属不清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