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
行为人犯滥用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犯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规定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的,并且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应这样判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相应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