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以,但不应称之为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
没登记结婚不能离婚。但对于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
没有登记结婚女方是能要抚养权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抚养权的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
结婚没登记不能领取离婚证。没有登记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民政部门没有办理登记也就没有双方结婚的登记和档案。领取离婚证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在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并且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再领取离婚证。
没登记结婚,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起诉离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起诉离婚。 如果是向法
没有登记结婚,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能离婚,双方直接分手就可以了。需要注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
可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
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可以办理离婚证;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登记不可以协议离婚,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可以办理离婚证;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不一定,夫妻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补办结婚证进行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婚登记没有离婚证也可以办理再婚登记,但是《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二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再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