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罪是侵犯别人财产权的一种犯罪。抢夺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抢夺罪属于数额犯,行为人只有在抢夺公私财物的数额上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抢夺价值一千元到三千元以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犯了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湖南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1、抢夺价值人民币2000元为“数额较大”; 2、抢夺骗价值人民币4万元为“数额巨大”; 3、抢夺价值人民币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立案标准金额:抢夺一千至三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抢夺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八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抢夺金额达到二十万至四十万之间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在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
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属于刑事案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存在着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以及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的最低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