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房屋被抵押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有以下情况: 1、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 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
约定抵押期间,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抵押权人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即使超出约定的担保期间申请担保物权的要求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动产需要作登记,作为不动产,房屋抵押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登记,所以私人之间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登记,也就是说即便你们写了协议,在未作登记时,房屋所有人已然可以住房进行处理,所以私人间的协议并未起到抵押的作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谓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意抵押物分别为数个债权设定抵押,使该抵押物上存在着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与一物一权主义是不矛盾的,因为按照一物一权原则,不得在同一物之上设定多个相互冲突的物权,但是在同一物上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从属关系,所以在抵押合同无其他特定约定的情况下,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是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是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不依存于抵押合同。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被担保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所有权归属等,以及担保范围。普通物品的抵押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