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地区婚迁户口按照以下程序迁移: 1、持结婚证与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并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其他迁户需要的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去派出所
拆迁不一定谁是户主房子就是谁的。农村房屋凡地审批表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城市房屋的权属是由房产证决定,不是由户口本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房子拆迁的,被拆迁人的户口可以移到新分配的房屋所在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后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
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复议。只有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复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
房屋拆迁纠纷这样起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因拆迁补偿款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 3、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主要针对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产生的土地纠纷证据的问题,一旦产生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
1、因拆迁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而在实践中,因拆迁补偿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拆迁补偿纠纷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1、因拆迁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而在实践中,因拆迁补偿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拆迁补偿纠纷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的,可以收到征收补偿方案或者征收补偿决定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天内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申请行政诉讼流程: 1、起诉。起诉人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