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
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受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需要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传讯时及时到案;以及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
1、基本纪律: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随传随到案; 3、不和其他人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毁灭、伪造证据。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应遵守的规定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未经执行机关批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是: 1、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在传讯的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