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1、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2、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时不需要进行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由遗赠人或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机构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法律上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
遗赠扶养协议须有遗赠人与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遗赠的财产、扶养的条件及要求等内容充分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协议才成立。它既然是双方民事行为,其订立就应依合同的订立程序,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写法是:内容应载明遗赠人和抚养人的相关信息,然后写明生前饮食、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安排以及死后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违反协议的后果。最后写明日期由双方签字并盖章。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的安排。 2.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解除。若由于遗赠人的行为导致协议解除,则其应支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若扶养人无正当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遗赠人和其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
遗赠抚养协议办理流程如下: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2.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受理。3.审查。审查下列内容: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3)协议内容真实、合法,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公证,提交必要的材料; 2、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受理; 3、公证员审查; 4、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1.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即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五保户”包括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基础上形成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