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期间,异议人、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异议、复议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属于广义上的执行异议,因此当事人提起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后
告错了被告,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发现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必须在七日内向当事人出具裁决书,起诉人收到裁决书后,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去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对民事
发回重审案件能增加被告。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
××××人民法院 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
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如果追加被告申请经审查其理由不成立,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追加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而驳回申请裁定
上诉人(一审原告或者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或者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某某纠
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与民事诉讼法效力相同),57条规定必须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法院应当对申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被异地起诉后,要想驳回,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