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一般保证的,以保证人所保证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担保人死亡的,其责任还是要承担,可以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担保责任,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被告死亡后其债务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但是对于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则继承人不承担偿还责任,且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权人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行使债权请求权的,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证据; 2、主张合同权利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及时提供证据。
保证人死后保证责任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但是如果超过遗产的范围,则对于超过部分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 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 (1)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的承担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前提是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遗产。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担保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么继承人则无需承担责任。
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
应该承担保证责任。理由: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民法典》还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