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怀孕了被判刑一般不需要坐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不补刑期。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所以因为怀孕取保候审的天数不算在刑期里面。
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怀孕的,依旧需要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有经济犯罪应当判处死刑的,在审判的时候还是孕妇的,不会适用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一般情况下,怀孕判刑了是需要坐牢的,不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怀孕了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孕妇诈骗的,会判刑,但可以争取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应该注意两点:一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取保候审;二是对孕期
怀孕了判刑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其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判断。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应当对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则怀孕的人一样要坐牢。 存在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使是怀孕的人
首先,被告人怀孕期间判刑是计算在刑期内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
被通缉的怀孕妇女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宣告缓刑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