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分情况,如果不需要运输,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如果需要运输的货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前承担损害风险的是出卖人而不是买受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物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损坏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损坏、灭失的风险,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受人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自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
一般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 买受人没有收到货物却需承担风险的几种情况如下: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
交付前的货物损坏一般由出卖人担责,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如果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担责。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货物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一般情况下,只能赔运费的3倍;2、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3、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使用书面的形式。但是,依据中国相关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