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证明标准,是证据要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清楚而有说服力;该标准介于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和刑事诉讼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之间。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
行政诉讼中对于证据的保全,一般指人民法院为了防止证据的灭失,使用录音录像、绘图拍照等技术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存的措施。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行政诉讼中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证据一般要求是原物、原件;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要是真实的、依法收集的;证据的证明力要达到能使法官确信或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所提出的特定事实主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由被告就该事实主张承担否定其成立的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因,即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的原因是:被告承担证明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