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一般有: 1、被害人的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3、证人证言; 4、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5、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
是需要的。报案记录、到案经过、举报材料等,轻伤案件受害人要求公诉的,要出具书面意见;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等;改变管辖的要有移送案件通知书。
故意伤害罪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故意伤害的案件确已发生; (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身份; (三)故意伤害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需要证明发现案件和侦查过程的证据。证明故意伤害案件的来源和案件的侦查过程(发现、确定犯罪嫌疑人情况,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以及合法收集证据的过程)。 1、报案记录、到案经过、举报材料等,轻伤案件受害人要求公诉的,要出具书面意见; 2、接受刑事
故意伤害罪需要证据。 1.如果系轻伤害,要求犯罪嫌疑人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系重伤害或者致人死亡,要求犯罪嫌疑人已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伤害罪至她人毁容判几年须通过司法鉴定的司法审判程序来确定,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经过通过司法鉴定故意伤害为重伤的,那么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故意伤害他人致毁容的,属于重伤情节,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所可以作为立案依据的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医学鉴定报告、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如果系轻伤害,犯罪嫌疑人应为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果系重伤害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
毁容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情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而毁人容貌,又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包括丑陋或者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