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能否要回孩子,要看是收养时是否去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如果办理了登记手续,则不能把孩子要回;如果没办理登记手续,则可以将孩子要回去。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因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但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为保护未成年人,生父母要求回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的,视为自动恢复。另外,养子
当事人被收养办理了收养手续,那一刻起,当事人和亲生父母没有了法定权利义务,当事人以后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需要赡养养父母。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亲生父母可以要回自己被收养的孩子,如果孩子是合法收养的,也具有法律效力,亲生父母就要经过养父母的同意,可以跟养父母协商取回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收养孩子满十周岁,应听取其意见,以及如果亲生父母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养父母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有父母的孩子能收养,但需要满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条件。而且孩子的收养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
有父母的孩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收养。法律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有父母的孩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收养。法律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有父母的孩子是可以被收养的。法律规定在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或者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时,有父母的还是是可以被收养的。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无子女、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医学上不适合收养儿童的疾病、年满30岁、收养女童的男性必须与女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后,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 养子女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因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但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为保护未成年人,生父母要求回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的,视为自动恢复。另外,养子
被收养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孩子被合法收养之后,亲生父母不能要求孩子再赡养自己,因为养子女和养父母成立了收养关系之后,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就消除了。就算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一定需要赡养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