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著作权中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
一般可通过下列方式使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1、如需使用可分割作品,合作作者可以独自行使著作权; 2、如需使用不可分割作品,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应当经过合作作者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3、其他方式。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
对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其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但是属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较强人身依附性的著作权保护期不受时间的限制。
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法人作品的著作权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主持,创作内容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作品承担责任,该法人、其他组织视为作品作者。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
第一,要具有独创性,是作者独立构思完成的,具体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和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相同。第二,著作权的作品是作者的思想或是情感的具体表现,即不是作者单纯的思想或着是情感。第三,具有可复制性,可以用物质复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