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当事人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涉外仲裁申请书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基本信息;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申诉人的要求和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等。根据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台的仲裁规则,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当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时需注意写明下列内容: 1、仲裁双方的身份信息; 2、劳动争议的类型; 3、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 4、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 5、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1、标题; 2、申请人信息;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申请人签名、日期; 8、申请书末尾还需写上工作地点、入职时间等事项。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写明申请事项;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不能再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重新鉴定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地址以及工作单位等。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