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在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仍然过期的,则可以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无正当理由仍然超时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人身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结果已出,但用人单位不给予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工伤鉴定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只是表明所交的材料符合形式上的要求,至于是否能够成功认定为工伤,关健是要看伤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认定工伤的条件。
如果各当事人的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则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单位的申请时间是三十日,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一般就不能申请认定。
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