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没有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只有倒卖车船票罪,其构成是: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非法营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要件是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量刑是: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至五倍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满足下列要件才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非法营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处罚是: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至五倍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