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或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是赠
附条件的买卖合同是: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的性质包括: 1、附条件具有复杂性,即该条件可以是条件成就,合同终止、成立、变更、解除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附条件具有不可控性,即该条件应当是有两种以上的变量结果,且不受人为控制; 3、其他性质。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有下列特征: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
二者区别如下: 1.法律效力发生的时间不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法律地位。遗赠扶养协议从双方形成合意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2.承担的义务不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三、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有效。法律允许赠与合同附条件。 但要注意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不能是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以赠与合同附这种义务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条件没有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