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需要经过判决,而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满足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保外就
监外执行收监情形有: 1、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
暂时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后,是否要继续服刑,收监时间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
监外执行是不需要先交罚金的,在缴纳罚金的期限到达之前缴纳即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监外执行一般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对其暂
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的,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并且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导致的,如果发现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则不得保外就医。 2、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怀孕或
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八种: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
监外执行去外地后果不一定会被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没有收到决定书可能是监外执行未被批准,或者是监狱管理人员漏发,可以去询问一下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