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达到以下标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才能立案: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法院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至三十万元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至五十万元罚金。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要件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处罚标准的规定: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
信托业务中的信托财产,分为资金信托和一般财产信托。 (4)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的客户资金。 从法律性质上看,基金的本质是标准份额的集合资金信托,客户购买的基金的性质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委托理财投资方式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又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众说不一。如果受托人适当履行了资产管理义务,没有侵犯客户资产权利的行为,投资亏损应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不得要求交付保底收益,也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亏损、返还本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公务人员,所持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其本人的合法收入,并且差额巨大的,并且本人无法清晰说明差额的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行为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金额达30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并追究责任。 本罪的构成要件:
轻伤是指,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行为人致人轻伤的,需要赔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的法律依据为《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应当根据该司法解释,以及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