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起诉处理。参加生育保险的则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是需要支付生育津贴的,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扣除的,但是在这期间单位是有权利拒绝支付工资的。职工的生育津贴要是被单位扣下的话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处理,要是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劳动局
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如果已经提交了资料的话一般当月提供了下月的几号就会打过来。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还给发。若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若不需要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
不能,单位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生育津贴要扣除每月实发工资进行发放,有三种情况: 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
生育津贴是工资额外发的。 产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
目前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有低温补贴。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
机关单位里的高温补贴要计入职工薪酬这一科目。如果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其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