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
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人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民间借贷中的保证责任通常就是指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或者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要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还钱)。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行使预期追偿权。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二、保证人可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其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可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是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才向债权人承担;而连带保证责任是指在债务人不承担责任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
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承担其偿还责任,保证人可以向其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多人担保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方法如下: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扭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